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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zrzyj -/2022-1027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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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地质矿产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储量动

态监测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上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草局。

完成中共双柏县委、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县自然资源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凝心聚力,精心谋划,打好“五大战役”

①打好用地服务保障攻坚战。一是全力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全面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全年共收缴入库20157.7915万元,其中:收缴入库土地出让金19734.7915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423万元。

②打好节约集约用地攻坚战。2020年省厅下达我县批而未供任务数253亩,共处置253亩,已完成处置任务的100%。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宗,面积172.62亩。完成10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面积283.04亩。

③打好土地开发整理攻坚战。全力以赴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不断补充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2020年完成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6个,项目建设规模26332.05亩,实现新增耕地数量2609.47亩。向省州争取实施的2020-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3个,建设规模854.74公顷(1.28万亩),总投资8058万元,新增耕地83.89公顷(1258.36亩)。

④打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攻坚战。一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2020年全县开展土地、矿山和城镇规划动态巡查共计400余次,投入人次达900余人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0余份。二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0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8起,共收取罚没款175984.80元,立案查处的18起案件均已办结。三是加大卫片执法力度。四是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积极推进全县“两违”强拆工作,依法拆除违法建筑9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共2081.4㎡。五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六是扎实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⑤打好地灾防治攻坚战。一是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50余份,监测协议书及预警责任书200余份。二是制定出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县举办演练47场次、参加4890人,培训47场次、参加5014人,发放避险宣传资料6000余份,开展排查巡查隐患点293次,专家排查巡查353次。三是严格落实“两卡”发放制度。在汛期前,对全县辖区内填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1623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5000余份。四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五是努力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36个搬迁项目已完成集中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零散搬迁安置点选址工作。累计完成325户1400余人搬迁。六是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终验工作,目前完工的鄂嘉集镇、大麦地村滑坡治理等共计9个项目,现已完成初验2个,完成终验6个。

2、注重实效,树牢形象,完善机制

①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全县50.62万亩耕地、30.68万亩基本农田质量不降、数量不减。

②完善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二是认真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是认真开展矿山储量监管工作。

③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一是全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二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六清”攻坚行动。围绕自然资源各重点领域,制定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全域开展非法取土、征地拆迁、临时用地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攻坚行动。

   3、提升效能,服务民生,突出“三大领域”

①着力提升服务效能。2020年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业务压缩为即时办结,编制公示办事指南71项并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确保了各类审批事项和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

②着力保障民生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严格落实省政府公布的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履行土地征收程序,积极做好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资格审核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报批,依法做好农村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审核及主动协助相关审批工作。

③着力夯实基础业务。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20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2960本、证明372份。发放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171本,完成数据整合336宗,抵押贷款331宗,贷款金额2124.9万元。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云宅调”信息采集35945宗,完成任务数的106.07%。二是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草地资源专项核实、县级成果接边、种植属性核实、权属性质核实等专项工作。

4、统筹谋划,科学规范,构建“两大体系”

①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高位推动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印发了《<双柏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方案》。三是开展了村庄现状摸底调查工作。四是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六间规划的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②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一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 防灾减灾日、“6.25” 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特定节日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加大矛盾纠纷信访调处力度。2020年共受理信访29件,已全部答复和办结,接待来访或群众咨询6批26人次。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地理信息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股、执法监督大队、政策法规股。

2、下属单位的构成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1个。即:双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双柏县土地收购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双柏县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双柏县自然资源事务所(双柏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双柏县妥甸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妥甸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大庄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鄂嘉自然资源所(双柏县鄂嘉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法脿自然资源所(双柏县法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大麦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大麦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安龙堡自然资源所(双柏县安龙堡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爱尼山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爱尼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双柏县独田自然资源所(双柏县独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机构情况当年变动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在编实有66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事业人员4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4人,原因为2021年退休2人,调出2人。

聘用编制人员7人,财政全供养,2万元包干。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92,37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5,977.93元,占总收入的99.1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6,400元,占总收入的0.84%。与2020年总收入32,038,478.43元对比,2021年减少14,546,100.50元,下降45.40%。主要是因为2021年减少了双新加油站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及应缴税金396,303.06元,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5,562,600.00元,2019年二批、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88,818.00元,安排双柏县中医院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00,010.00元,2019年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1,692,746.60元,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7,565,138.00元等资金。

(一)收入与上年对比情况。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92,377.93元,与上年度收入合计32,038,478.43元相比,减少14,546,100.50元,下降45.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3,198.23元,与上年24,290,747.37元相比,减少7,377,549.14元,下降30.37%;其他收入146,400.00元,与上年0元相比,增加146,400.00元,增长10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减少了双新加油站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及应缴税金396,303.06元,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5,562,600.00元,2019年二批、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88,818.00元,安排双柏县中医院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00,010.00元,2019年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1,692,746.60元,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7,565,138.00元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598,257.93元,与上年45,114,108.41元相比,减少27,515,850.48元,下降60.99%。。其中:基本支出10,220,532.48元,占总支出的58.08%,与上年11,470,595.75元相比,减少1,250,063.27元,下降10.90%;项目支出7,377,725.45元,占总支出的41.92%,与上年33,643,512.66元相比,减少26,265,787.21元,下降78.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0年总支出45,114,108.41元对比,2021年减少27,515,850.48元,下降60.99%,主要是因为2021年减少了2018年、2019年建设用地报批费3,747,540.80元,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884,875.00元,大庄镇甲地佐项目治理项目1,141,200.00元,大麦地镇大麦地村滑坡治理项目1,050,000.00元,法脿镇雨龙村治理项目760,000.00元,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芭蕉箐河治理项目1,817,745.00元,双新加油站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及应缴税金396,303.06元,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5,562,600.00元,2019年二批、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88,818.00元,安排双柏县中医院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00,010.00元,2019年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1,692,746.60元,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7,565,138.00元,法脿镇烂泥村土地整治项目2,220,900.00元等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0,532.48元。与上年11,470,595.75元相比,减少1,250,063.27元,下降10.9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20,590.1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与上年10,758,528.98元相比,减少1,137,938.82元,下降1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9,942.32元,占基本支出的5.87%,与上年712,066.77元相比,减少112,124.45元,下降15.75%,人/年均9,090.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7,725.45元。与上年33,643,512.66元相比,减少26,265,787.21元,下降78.07%。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大庄镇甲地佐项目治理项目、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等项目的完工,因此减少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18年、2019年建设用地报批费3,747,540.80元,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884,875.00元,大庄镇甲地佐项目治理项目1,141,200.00元,大麦地镇大麦地村滑坡治理项目1,050,000.00元,法脿镇雨龙村治理项目760,000.00元,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芭蕉箐河治理项目1,817,745.00元,双新加油站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及应缴税金396,303.06元,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5,562,600.00元,2019年二批、三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88,818.00元,安排双柏县中医院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00,010.00元,2019年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1,692,746.60元,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7,565,138.00元,法脿镇烂泥村土地整治项目2,220,900.00元等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69,078.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上年37,308,628.17对比,本年减少20,239,549.94元,下降54.24%,主要原因为2021年大庄镇甲地佐项目治理项目、2019年一批、三批城镇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法脿镇雨龙村治理项目、大麦地镇普龙村委会芭蕉箐河治理项目、双柏东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法脿镇烂泥村土地整治等项目的完工,因此减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71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与上年1,101,789.32元相比,增加84,924.66元,增长7.71%。用于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3,970.1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1,734.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1,231.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778.2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812,770.46元,与上年794,425.64元相比,增加18,344.82元,增长2.3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3,792.79元,事业单位医疗289,381.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9,595.84元;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155,909.79元,与上年27,555,218.39元相比,减少17,399,308.60元,下降63.1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用于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517,364.0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70,665.75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612,000.00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155,88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03,684元,与上年730,350.00元相比,减少26,666.00元,下降3.6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703,684.00元;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10,000元,与上年3,379,304.02元相比,增加830,695.98元,增长24.5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6%。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4,210,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959.00元,完成预算的11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700.00元,完成预算的16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59.00元,完成预算的102.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聘用编制7人,单位应缴五大保险费70200.00元,税务局规定必须在2020年12月15日缴纳,我局计划用2020年财政下达的执法成本经费500,000.00元中缴纳,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未下达给我局执法成本经费500,000.00元,导致我局无法缴纳聘用编制人员五大保险。由于超过12月15日,缴纳五大保险系统将关闭,经我局领导找财政局领导对接,财政局领导提出缴纳聘用编制人员五大保险费用我局的公用经费暂时垫缴,再来调整已经支出的科目,而我局此时将支付2020年1-12月应付公务接待费50,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00元,发票已开具,报账资料已全部准备齐全。经过此调整后,造成我局2020年1-12月应付公务接待费50,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00元无法支付。所以,2021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大于2020年决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9,130.13元,增长1,00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7,871.13,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259.00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2020年,我局聘用编制7人,单位应缴五大保险费70,200.00元,税务局规定必须在2020年12月15日缴纳,我局计划用2020年财政下达的执法成本经费500,000.00元中缴纳,由于财政资金困难,未下达给我局执法成本经费500,000.00元,导致我局无法缴纳聘用编制人员五大保险。由于超过12月15日,缴纳五大保险系统将关闭,经我局领导找财政局领导对接,财政局领导提出缴纳聘用编制人员五大保险费用我局的公用经费暂时垫缴,再来调整已经支出的科目,而我局此时将支付2020年1-12月应付公务接待费50,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元,发票已开具,报账资料已全部准备齐全。经过此调整后,造成我局2020年1-12月应付公务接待费50,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00元无法支付。所以,2021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大于2020年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00.00元,占60.86%;公务接待费支出51,259.00元,占39.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用于2021年下乡、土地业务、国土空间规划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5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25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2020年应付未付的省级、州级领导检查工作,以及乡镇领导到我单位业务交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42.32元,与上年712,066.77对比,减少112,124.45元,下降15.75%,减少原因:因县级财力有限,压缩经费开支以及2021年我单位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公用经费也随之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599,942.32元用于:办公费支出114,247.52元、水费支出1,480.50元、电费支出20,112.54元、邮电费支出3,381.76元、差旅费支出83,143.00元、接待费49,677.00元、工会费支出27,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40,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 3,993,426.27,其中,流动资产65,856.27,固定资产(原值)3,927,5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57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0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1732401111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元2022102603140094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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